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4月20日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本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目的是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力度。中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会上做税法修正案草案说明时表示,草案拟将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时表示,这次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是一个整体配套变动,不仅调整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还有税率级次的减少和级距的调整,体现了适当降低低端税负,增加高端税负,优化再分配的意图。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减除一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规定工薪所得减除费用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不纳税的原则。
当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发生较大变化时,减除费用标准也应相应调整。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10年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包括基本生活支出和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支出)为1123元/月,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2011年按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增长10%测算,约为2384元/月。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20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
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时表示,这些年随着物价上涨,个税起征点所代表的实际购买力,有必要通过调高使其得到保证,现在更多的钱才能买以前同样的东西。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汤贡亮称,现在我国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每月大概是2000出头,不到3000.所以将3000作为起征点,一方面考虑了当前的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还考虑了未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支出的增加。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为了有效地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同时,草案还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了45%税率,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这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实行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与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联动,其目的除简化和完善税制外,主要是使绝大多数工薪所得纳税人能享受因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带来的双重税收优惠,使高收入者适当增加一些税负。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汤贡亮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时表示,将调起征点与调级次级距结合起来,效果还是非常好的。工资中等偏低,如一万元上下的人群,他们的税率降低了。同时5%、10%税率适应的人群扩大了,都获得了良好的减税。
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表示,这次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是一个整体配套变动,不仅调整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还有税率级次的减少和级距的调整,体现了适当降低低端税负,增加高端税负,优化再分配的意图。
据了解,经测算,与2010年相比,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减收约100亿元(税负减少的纳税人减税约180亿元,税负增加的纳税人增税约80亿元);调整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减收约110亿元,合计全年约减少财政收入1200亿元。
财政部长谢旭表示,将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继续抓紧研究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税制,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据悉,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主要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三种类型。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中国实行的则是分类税制。
财政部财政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时表示,减少1200亿的税收收入,是静态算,不是动态算。动态来说的话,随着收入的提高,税源的扩大,应该不会减少这么多。